組織賣淫罪會被判刑多久

組織賣淫罪會被判刑多久

賣淫嫖娼雖然一直成爲國家法律重點打擊的對象,但是很多酒店、會所、KTV等娛樂場所在巨大利潤的誘惑下,依然鋌而走險,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賣淫活動。爲了禁止賣淫嫖娼,法律對組織賣淫嚴懲不貸。那麼在我國,構成組織賣淫罪會被判刑多久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組織賣淫罪會被判刑多久

組織賣淫罪侵犯的主體是社會風化和治安管理秩序。賣淫是一種腐朽、醜惡的社會現象。而組織他人賣淫,是賣淫嫖娼活動產生、存在並不斷蔓延的重要原因。這種行爲毒化了社會風化,危害了社會治安。本罪的對象是自然人,一般情況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爲本罪的對象

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之規定: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那麼組織賣淫什麼是屬於情節嚴重的呢?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應該加強處罰。比如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強姦後迫使賣淫,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等。有這類情節的,構成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組織賣淫罪該如何認定?

(一)罪與罪的界限

1、是否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

根據刑法規定,本罪只處罰組織者,對於一般參與賣淫者則不以犯罪論處,而通常按照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處理。如果數個賣淫者爲了賺取更多錢財,結夥賣淫,相互傳遞資訊、互相提供方便,互爲掩護,共同從事賣淫活動的,由於她們都是賣淫者,沒有主從之分,也沒有較爲固定的組織策劃者,因此對其一般不應以犯罪論處,而應處以治安管理處罰。但是,如果行爲人既自己參與賣淫,又組織他人賣淫的,則構成組織賣淫罪。

2、是否實施了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爲。如果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或者沒有實施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爲,不構成犯罪。如有些飯店、酒店等服務人員賣淫,其負責人雖有放鬆管理的行爲,但只要不具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也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爲,不能認爲其構成犯罪。

(三)與強迫賣淫罪的區別

1、侵犯的客體不同。組織賣淫罪侵犯的是社會道德風尚及社會治安管理秩序;而強迫賣淫罪除侵犯社會道德風尚及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外,還包括他人的人身權利。

2、實施行爲的內容不同。組織賣淫的行爲,是指以招募、僱傭、引誘、容留的手段,控制多人從事賣淫活動,不違背受害人意志;而強迫賣淫罪的行爲人採用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違背賣淫者的意志。

3、故意的內容不同。組織賣淫罪的行爲人主觀上具有組織多人賣淫的故意;而強迫賣淫罪行爲人主觀上是強迫他人賣淫的故意。

在刑法修正案九當中,我國已經取消了組織賣淫罪的死刑處罰,也就是說現在對於犯組織賣淫罪的人而言,即使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此時也是不可以作出死刑處罰的。畢竟法律中沒有授權法官可以作出這樣的處罰,要是法官判處了死刑,則就會出現量刑不恰當的問題,這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