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檢察院辦取保多久放人?

一、一般檢察院辦取保多久放人

一般檢察院辦取保多久放人?

如果檢察院批准取保,那麼一般是立即放人的,具體情況下辦案機關在接到取保候審申請三日內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只要辦案機關同意,警方就會辦理有關手續放人。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

二、申請取保候審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1、偵查階段

普通案件偵查是由公安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偵查由檢察院辦理。一般來說,在偵查階段辦理取保候審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後,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屬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即願意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保證隨傳隨到,如違反法律規定,願承擔法律責任。逮捕之後,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委託的律師可以爲其申請取保候審。

2、審查起訴階段

也就是檢察院審查起訴的階段。檢察院階段也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一般會比較難。檢察院對於證據充分的案件,會很快移送法院。證據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除非一些個別的比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時取保候審。在檢察院主持下達成和解的傷害案件,也可能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

3、審判階段

也就是法院審判的階段。法院判決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審的。證據不足的,超期羈押的,都有可能會在這個階段辦理取保候審。

辦取保也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條件,一般只有辦案機關的人員同意了之後才能辦理取保手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只要提供了擔保人或保證金就可以完成所有的手續,如果在取保期間做出違法的事情,之前給予的保證金一律是不會退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