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賣淫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強迫賣淫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強迫賣淫罪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強迫賣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賣淫的行爲。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強迫賣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揹他人意志,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賣淫。關於用何種方法強迫他人賣淫,法律上沒有限制,實踐中主要用暴力、脅迫的方法,如採用對他人毆打、虐待、捆綁或以實施殺害、傷害、揭發隱私、斷絕生活來源相威脅,或利用他人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采用挾持的方法迫使他人賣淫。如果僅僅是採用物質引誘、暗示、鼓動他人賣淫,沒有違揹他人意志的,不能構成本罪。

二、賣淫的行政處罰措施是什麼?

1、賣淫、嫖娼的,處10-15日的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由此可見,賣淫行爲時屬於違法行爲,但不是犯罪行爲。違法一般受行政處罰,犯罪的話是受刑事處罰。

三、組織賣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2、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賣淫的;

3、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4、強姦後迫使賣淫的;

5、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綜上所述,不法分子透過強迫或者暴力方式讓她人從事賣淫活動,破壞社會風氣,構成犯罪,對強迫賣淫罪的處罰分爲兩個檔次,情節一般的判處五年到十年徒刑。如果情節十分嚴重,比如強迫多人賣淫、多次賣淫的,或者是賣淫團伙首要分子,則要判處十年以上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