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詐騙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欺詐發行股票罪的判刑標準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條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欺詐發行股票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司法實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訴:
(1)發行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2)僞造、變造國家公文、有效證明檔案或相關憑證、單據的。
(3)利用募集的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4)轉移或者隱瞞所募集資金的。
(5)其他後果嚴重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三、欺詐發行股票的行政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製作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及其利息,處以非法募集資金金額l%以上5%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證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未經法定的機關覈准或者審批,擅自發行證券的,或者製作虛假的發行檔案發行證券的,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和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並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百零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百零九條依照本法對證券發行、交易違法行爲沒收的違法所得和罰款,全部上繳國庫。
國家公司如果想要發行股票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必須要按照法定流程來進行,如果有人惡意的透過發行股票來非法集資,將構成相應的犯罪行爲,比如說《刑法》當中就規定有股票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