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關於拐賣兒童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刑法關於拐賣兒童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關於拐賣兒童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2、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3、以出賣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4、以出賣爲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5、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6、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二、拐賣兒童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拐騙的對象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

2、客觀要件

拐騙兒童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採用矇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使兒童脫離自己的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拐騙兒童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拐騙兒童罪。單位不能構成拐騙兒童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拐騙兒童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其目的大多是爲了將拐騙的兒童收養爲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爲了供其使喚、奴役;也有的是因爲非常喜歡兒童而實施拐騙的。從實踐看,拐騙兒童的大多是一些沒有子女的人,想把拐來的兒童收養爲自已的子女。這樣的人主觀上並不是想殘害兒童,但是,他們這種極端損人利己的行爲,使受騙兒童的心靈遭受嚴重創傷,給兒童的父母和其他親人造成極大的精神痛苦,也給羣衆的正常生活秩序帶來威脅。因此,對於拐騙兒童的犯罪行爲,不論其動機、目的如何,都不應忽視其社會危害性,必須給以應得的懲罰。

綜上所述,拐賣兒童犯罪帶來的後果很嚴重,導致受害人家庭支離破碎,很多父母因此精神失常,對於本罪的處罰必須嚴厲。刑法中規定的量刑起點是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情節特別惡劣,最高可以判處死刑。當前,在我國一些偏遠山區,存在這種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