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獲取公民資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惡意獲取公民資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惡意獲取公民資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公民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二、侵犯公民資訊犯罪加重處罰情節包括哪些?

1、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4、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5、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6、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7、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8、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10、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綜上所述,公民個人資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惡意獲取他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對於構成這種犯罪的,對於較輕的,法院判刑標準在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節特別嚴重,法院最高可以對犯罪分子判七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