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害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害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法律中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犯罪的,要求此時造成的損害至少是輕傷,而現實中要是給受害人造成了重傷或者死亡的損害結果,那麼對行爲人的處罰也就會重一些。其中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害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各位不妨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害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爲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⑵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⑶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二、有自首情節要判多久

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爲。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刑法》第67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但部分犯人自首後依然有判處死刑的可能。如果對自首後的犯罪嫌疑人過於普遍地從寬處罰會產生弊病,與預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對社會危害大的罪名。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本身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此時的處罰並不重,要是罪犯符合條件的話,其實適用緩刑的可能性還很大。但要是造成的是重傷害或者死亡的話,那就不會是這樣的處罰了。關於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害量刑標準的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此時的起刑點爲3年有期徒刑,要是以極其惡劣的手段導致他人重傷的話,則此時甚至還有可能對罪犯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