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非法經營罪的行爲有哪些

構成非法經營罪的行爲有哪些

不管是怎樣的犯罪,肯定都是由具體的行爲人作出了具體的犯罪行爲的。而只有當這些犯罪行爲達到了一定程度之後,纔會涉嫌構成犯罪。針對不同的犯罪,具體的行爲肯定是不一樣的。那司法實務中構成非法經營罪的行爲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構成非法經營罪的行爲有哪些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爲了保證市場正常秩序,在中國對一些有關國計民生、人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資實行限制經營買賣。只有經過批准,獲取經營許可證後才能對之從事諸如收購、儲存、運輸、加工、批發、銷售等經營活動。沒有經過批准而擅自予以經營的,就屬非法經營。所謂限制買賣物品,是指依規定不允許在市場上自由買賣的物品。

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複製、發行法律規定以外的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應當指出,限制經營物品雖然多種多樣,但其必須爲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只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才屬限制經營物品,否則,就不能對之加以認定。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證件

經營許可證或者有關批准檔案,是持有人進行該項經濟活動合法性的有效憑證。無之則就屬於非法經營。一些不法分子、本來沒有經營國家限制買賣物品的資格,無法獲取有關經營許可證件或者批准檔案,便從他人處購買甚或僞造經營許可證或批准檔案,企圖逃避檢查、制裁。

(三)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是指地下錢莊非法從事商業銀行才能開展的接受客戶委託代收代付,從付款單位存款帳戶劃出款項,轉入收款單位存款帳戶,以此完成客戶之間債權債務清算或資金調撥的業務活動。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

這裏所說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主要是指以下幾種:

①非法買賣外匯;

②非法經營出版物;

③非法經營電信業務;

④在生產、銷售的飼料中添加鹽酸克倫特羅等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⑤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即網吧)或者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

⑥非法經營彩票。

二、非法經營罪如何處罰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爲。如果行爲人沒有以謀取非法利潤爲目的,而是由於不懂法律、法規,買賣經營許可證的,不應當以本罪論處,應當由主管部門對其追究行政責任。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恃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應注意的是,如果行爲人沒有以謀取非法利潤爲目的,而是由於不懂法律、法規,買賣經營許可證的,不應當以本罪論處,應當由主管部門對其追究行政責任。

類似於菸草、食鹽等特殊的商品,想要在我國境內經營,那麼首先要取得相應的資質才行,否則的話達到標準非法經營的行爲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即《刑法》中規定的非法經營罪。至於法律中規定的構成非法經營罪的行爲有哪些,本站小標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