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一、法院對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法院對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既遂一般會判幾年

1、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爲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爲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違反規定爲他人出具金融票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單位違反規定爲他人出具金融票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對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量刑時應該遵守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一般原則】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 【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由此可見,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的判刑標準通常就是5年左右有期徒刑,判刑時,除了考慮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給金融機構造成的經濟損失之外,當事人違規出具的金融票證造成的其他影響也是量刑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