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收受行爲情節嚴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收受行爲情節嚴重的情形有哪些?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收受行爲情節嚴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體。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侵犯的客觀是公民個人資訊的安全和自由。

2、犯罪客觀方面。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客觀方面變現爲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或者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行爲。

3、犯罪主體。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犯罪。單位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起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規定處罰。

4、犯罪主觀方面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過時不構成犯罪。犯罪動機一般表現爲牟利,但動機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綜合上面所說的,侵犯公民個人的資訊只要構成犯罪必定就需要承擔起刑事的責任,一般在認定犯罪時就需要結合案件的情況來,只要造成的數額或者實施的行爲達到法律所規定的標準,那麼就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理,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