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汽油團伙怎麼判刑

要看走私汽油的涉案金額,偷逃應繳稅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中“偷逃度應繳稅額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偷逃應繳稅額巨大”(3—10年);而團伙犯罪,存在共犯的情形,分主犯、從犯或脅從犯等,如何具體量刑,刑法有明確的規定。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走私汽油團伙怎麼判刑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