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證據虛假訴訟《刑法》怎麼處罰

一、僞造證據虛假訴訟《刑法》怎麼處罰

僞造證據虛假訴訟《刑法》怎麼處罰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的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僞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僞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凡是僞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2、第六十一條,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並且查實以後,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僞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僞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爲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怎樣認定僞造證據罪

1、司法工作人員爲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的,又觸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屬牽連犯罪,對之,應當擇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從重處罰。

2、僞造證據罪與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僞造證據罪的界限

(1)主體不同

僞造證據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年滿l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而後者爲特殊主體,只有刑事訴訟中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才能構成其罪。

(2)幫助的對象不同

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中的當事人,既包括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也包括民事、經濟、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而後者的當事人,則僅限於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

(3)毀滅、僞造的證據範圍不同

僞造證據罪中,證據既可以是刑事訴訟證據,也可以是民事、經濟及行政訴訟證據;而後者則僅限於刑事訴訟包括附帶民事訴訟的證據。

(4)對情節的要求不同

僞造證據罪必須以情節嚴重爲構成要件;而後者則無這一要求。

(5)發生的時間不同

僞造證據罪既可以發生在刑事訴訟中,又可以發生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還可以發生在上述訴訟前;而後者則僅只能發生在刑事訴訟中。在刑事訴訟前,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構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構成後罪。

(6)所侵犯的客體不盡相同

僞造證據罪所侵害的客體既包括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也包括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活動;而後者則所侵害的僅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

證據雖然是特別的重要,但是隻有合法的證據可以給自己帶來好處,不合法的不但不僅幫助不了自己,還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建議大家做事情之前一定要三思。即便自己提供了證據,人民法院也是會對證據的真實性進行覈查,不要有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