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構成刑事犯罪嗎?

輕微傷構成刑事犯罪嗎?

一、輕微傷構成刑事犯罪嗎?

一般不會;

1、過失致人輕傷

如果行爲人只是過失行爲導致了他人輕傷的話,那麼此時一般是不認爲構成犯罪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過失致人重傷的才能以犯罪論處,如因過失致人輕傷的,則不能以刑事案件論處。但此時,還是需要對傷者進行一定的民事賠償。

2、故意致人輕傷

嚴格來講,這種情況下一般就會構成故意傷害罪。此時,就要按照《刑法》當中對故意傷害罪的量刑進行相應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司法鑑定輕微傷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罰款:

(1)給予雙方治安處罰,應由縣級公安局決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問題。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殘疾人或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罰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嚴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罰款,即並罰。

依據是:《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3、立案起訴步驟: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相關證據(是對方打的證據、治療花費的證據等),到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然後等到法院通知參加庭審。

三、刑事處罰

一、如果透過法醫鑑定做出傷情是輕傷或者重傷,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所以現在輕傷最好的辦法就是和對方協商賠償解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輕微傷一般不會構成什麼犯罪的,是屬於民事責任,只要雙方私底下調解好就可以的,所以,在處理事情的時候千萬不要用暴力的行爲來解決,不然不光要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而且還要承擔刑事責任,作爲一個合格的公民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安全。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