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怎麼辦

尋釁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怎麼辦

尋釁滋事罪已到看守所怎麼辦

如果剛送看守所,那是被刑事拘留了,建議儘早委託律師介入,如果有取保可能的,爭取取保候審,刑事拘留加審查逮捕最長37天,如果逮捕了,取保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j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 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的處理一般情況下按照有關的程序操作就會有着時間上的等待,因此有關的當事人需要尋求當地法律機構的幫助,進而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生活上會有不小的影響,因此自己需要做好一定的準備,這樣自己的問題處理就會有着積極的意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