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三個輕微傷一人自首會怎樣判刑

要知道中國只是一個法治的國家,一切事件都是主張以和爲貴,共同建設美好的社會。但是現實生活中,還是存在尋釁滋事的事件發生,造成了嚴重的危害。那麼尋釁滋事三個輕微傷一人自首會怎樣判刑?下面就由小編爲大家詳細解答。

尋釁滋事三個輕微傷一人自首會怎樣判刑

一、尋釁滋事三個輕微傷一人自首會怎樣判刑

對於尋釁滋事三個輕微傷一人自首的判刑,量刑要結合實際的案情,自首是可以從輕處罰。

二、尋釁滋事

尋釁滋事是指行爲人結夥鬥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爲。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爲。

三、尋釁滋事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爲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尋釁滋事罪是從1979年刑法第160條規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一種罪。1979年刑法第160條規定:“聚衆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997年刑法對之作了分解,具體規定爲四種犯罪:一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二是聚衆淫亂罪;三是聚衆鬥毆罪;四是尋釁滋事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對尋釁滋事罪進行了修改。

其實對於尋釁滋事三個輕微傷一人自首這一法律案件,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是可以從輕處置,這不僅僅是爲了讓知錯的犯罪人員有一個認識,同時在他下意識的自首中,也是對於錯誤的知道,以此做一個合法的公民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