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僞基站初犯咋判刑

一、僞基站初犯咋判刑

2021僞基站初犯咋判刑

使用僞基站羣發判刑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僞基站”的最終目的是欺騙大衆人民的物質財產。平日生活中一定要謹慎一些垃圾短信。

僞基站犯罪案件的處罰是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定、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什麼是僞基站?

僞基站是一種非法無線電通信設備,能夠搜取以其爲中心、一定半徑範圍內的移動電話資訊,並任意冒用他人手機號碼強行向用戶手機發送詐騙、推銷等垃圾短信。僞基站執行時,用戶手機信號被強制連接到該設備上,無法連接到公用電信網絡,影響手機用戶的正常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定、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民法典》規定,非法使用“僞基站”設備干擾公用電信網絡信號,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刑事責任。可以看出,該規定比較原則和籠統,缺乏司法實踐的可操作性。

從實踐的可操作性角度出發,可以從使用“僞基站”設備發送短信的數量、手機用戶的範圍等內容認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標準,一方面,上述內容在取證上存在便利條件,另一方面,以發送短信的數量和手機用戶的範圍判斷行爲危害公衆生活平穩與安寧的程度,更爲直觀和便捷。

使用僞基站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使用僞基站而獲得的利潤三萬元以上的或者是隻是未成年使用僞基站的,或是利用僞基站發送超過五千條以上的犯罪資訊的,都是屬於情節嚴重的行爲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