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容留他人賣淫。容留賣淫是指行爲人爲他人賣淫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的行爲,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359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