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隊對於追尾會怎樣處罰

一、交管部隊對於追尾會怎樣處罰?

交管部隊對於追尾會怎樣處罰

一般情況追尾的話會按照未保持安全車距對後車進行處罰,處罰標準是50--200元的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爲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是追尾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比如造成有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的,後車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因爲追尾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數,所以,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一定要保持安全車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