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時作弊怎麼處罰

高考時作弊怎麼處罰

高考時作弊怎麼處罰

1、終止作弊考生的本場考試,取消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目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檔次考試各科目成績 無效。

2、作弊情節嚴重的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情節特別嚴重的,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處罰。

3、記入個人檔案。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第九條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爲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爲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成績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資訊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資訊實施作弊的;

(四)僞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有前款嚴重作弊行爲的,也可以給予延遲畢業時間1至3年的處理,延遲期間考試成績無效。

第三十條

教育考試機構應當建立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保留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人員的相關資訊。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中記錄的資訊未經法定程序,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刪除、變更。

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可以依申請接受社會有關方面的查詢,並應當及時向招生學校或者單位提供相關資訊,作爲招生參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