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有諒解書嗎

新聞報道中常常出現妨礙公務相關的新聞,在生活中我們也能常常見到某些人妨害公務。

妨害公務有諒解書嗎

妨害公務罪,也被稱爲“阻礙執行公務罪”。說的是用暴力、威脅的方法影響國家公務人員的正常執法的行爲。在中國的刑法中,妨礙公務罪被歸爲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這種罪的主要特徵是:

(1)干擾了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同時要注意管理活動的執行者必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公職的不算。

(2)對於妨礙的方式,可以是暴力,或者是威脅。這裏所說的暴力在實際案件中經常表現爲毆打、梱綁、禁閉等侵犯人身的嚴重違法行爲;這裏所說的“威脅”經常表現爲用殺害、傷害、毀滅財產或毀滅名譽等形式實行精神上的挾制。

(3)思想中就是故意的,也就是所明明知道是在國家機關單位進行工作的人員,在執行公務卻故意用暴力、威脅方法進行阻礙。

妨害公務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欺壓、威脅的方式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妨礙,或者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公務,即使沒有使用暴力,但造成嚴重後果、產生不良影響的行爲。

妨害公務案件中的暴力並不一定是發生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身,只要是“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不正當的行爲,就可以被是爲妨礙公務。因此,這類案件案件中,暴力針對的對象既可以是公職人員也可以是相關的物品。

徒刑三年以下或者其他的附加刑,是妨礙公務罪在我國的刑法中規定的刑罰,有以下幾種:

1、違法人員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

2、違法人員可能被判處拘役或者管制。

3、情節不嚴重的可以以罰款的方式處罰。

妨礙公務罪如果取得相關人員的諒解書,則會相應的減輕刑罰。那麼如果是有期徒刑,則可能減刑或者判處緩刑;如果判處拘役或者管制,那麼可能改爲罰金或者減少拘役、管制的天數;如果判處罰金,則可能降低罰金的數額。總之就是在原有的量刑基礎上減刑處理。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妨礙公務時取得被侵害人的諒解書是量刑時的一個重要考量,諒解書是有被侵害人自己決定要不要寫,所以要積極承認錯誤、積極賠償,爭取減輕刑罰。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