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失火罪是過失罪嗎?

根據刑法失火罪是過失罪嗎?

民事主體的過失行爲可能會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由於此種行爲會導致其他的民事主體的權益受到侵害,故而放火者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根據刑法失火罪是過失罪嗎?若民事主體的行爲,構成了失火罪的,將會受到比較嚴重的處罰。

一、根據刑法失火罪是過失罪嗎?

法律將失火罪的定性就是過失引起的,所以失火罪都是過失造成的,如果不是過失造成的,是故意造成的,則是屬於放火罪。

1、失火罪是指由於行爲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這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中國現行《刑法》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放火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種情況:

(一)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三)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時又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二、失火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 安全。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 爲。

(1)行爲人必須有引起火災的行爲。失火一般發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菸引起火災,取暖做飯用火不慎引起火災。做飯不照看爐火,安裝爐竈、煙囪不合防火規則,在森林中亂燒荒,或者架柴做飯、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釀成火災,造成重大損失,就構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或擅離職守;或者在生產申違章作業或強令他人違章作業而引起火災,則分別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重大責任事故罪。如果火災不是由於行爲人的失火行爲引起的,而是由於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構成失火罪。

(2)行爲人的行爲必須造成嚴重後果,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僅有失火行爲,未引起危害後果;或者危害後果不嚴重,不構成失火罪,而屬一般失火行爲。

(3)、上述嚴重後果必須是失火行爲所引起,即同失火 行爲有着直接的因果關係。這一特徵是行爲人負刑事責任的客觀根據。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具有從事某種業務身份的人員,在執行職務中或從事業務過程中過失引起火災,不構成失火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既可出於疏忽大意的過失,即行爲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引起火災,因爲疏忽大意而未預見,致使火災發生;也可出於過於自信的過失,即行爲人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引起火災,由於輕信火災能夠避免,結果發生了火災。這裏疏忽大意、輕信能夠避免,是指行爲人對火災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而不是對導致火災的行爲的心理態度。

實踐中有的案件行爲人對導致火災的行爲是明知故犯的,如明知在特定區域內禁止吸菸卻禁而不止等,但對火災危害結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發生。這種案件應定爲失火罪。行爲人對於火災的發生,主觀上具有犯罪的過失,是其負刑事責任的主觀根據。如果查明火災是由於人不可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如雷擊、地震等引起的火災,則屬於意外事故,不涉及犯罪問題。

根據以上資訊,可以知道,根據刑法失火罪是過失罪,對於那些不屬於過失,而是故意導致的行爲,就會被認定爲是放火罪。一般來說,此種罪行只會被判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具體需要支付多少罰金,需要根據特定主體已經遭受的侵害來加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