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既遂怎麼量刑?

一、中國刑法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既遂怎麼量刑?

中國刑法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既遂怎麼量刑?

中國刑法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既遂的量刑標準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資訊網絡的安全。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爲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爲。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故意,行爲人是否爲營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對於熟悉計算機操作技能的軟件工程師等的公民來說,若是遇到他人委託自己編寫一份可以控制計算機系統的程序的情形,在接受委託之前,是需要先了解對方需要此控制程序的目的的,這是由於若是對方利用此程序去控制他人的計算機系統,且此控制行爲實施之後,導致了他人的經濟權益嚴重受損,那麼提供控制程序的公民,是有可能會被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