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窺他人隱私應該進行怎樣處罰

一、偷窺他人應該進行怎樣處罰

偷窺他人隱私應該進行怎樣處罰

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單純的拍行爲不構成犯罪,屬於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爲,同時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二、偷窺別人隱私的表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三、民事責任是怎樣的

1、是停止侵害。就是當加害人正在實施侵害的時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請求停止侵害。

2、是賠禮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透過口頭或者書面的方式,向受害人進行道歉,取得諒解。

3、就是賠償損失。這裏面的賠償損失主要指的是非財產損害賠償,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精神損害賠償。

在我國成文法律中,沒有一部法律有明確的隱私權保護內容,僅僅在司法實踐中,遇到隱私權問題時,司法解釋予以規定,以名譽權的名義來保護隱私權。具體侵害行爲有:

(1)、侵入侵擾。私自侵入他人住宅、搜查他人住宅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的行爲。

(2)、監聽監視。私自對他人的行蹤及住宅、居所等進行監聽、監視,安裝竊聽裝置或者攝像設備等行爲。

(3)、窺視。故意窺視他人居住,利用望遠鏡或者其他設備偷看他人私生活的行爲。

(4)、刺探。調查刺探他人的通信或者其他私人檔案的內容,非法刺探調查他人的性生活,非法刺探調查他人的財產狀況等隱私資料的行爲。

(5)、搜查。非法搜查他人身體或者財物的行爲。

(6)、披露、公開或宣揚。非法披露、公開或宣揚他人的隱私資料,如他人的個人數據、婚戀史、受害記錄、疾病史、財產狀況等都是侵害他人隱私權的行爲。因此,偷窺已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

隱私是每個人的權益,在沒有經過他人的允許下是不可以侵犯的,雖然說這個並不是刑事案件會坐牢,但是達到一定情節的情況下,會進行治安處罰。如果遇到此類事情,一定要儘快的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