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形態的類型包括哪些

一、犯罪既遂形態的類型包括哪些

犯罪既遂形態的類型包括哪些

犯罪既遂的類型包括四種,即結果犯、行爲犯、危險犯和舉動犯。

1、結果犯,指由危害行爲和危害結果共同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的犯罪。結果犯的既遂,不僅要求有犯罪行爲,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缺少危害結果,犯罪的客觀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說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就不齊備。結果犯的結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計量的具體危害結果,是與犯罪的性質相一致的結果。這類常見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等。故意殺人罪的犯罪結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發生了死亡結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發生死亡結果,就是犯罪未遂。

2、行爲犯,指以危害行爲的完成作爲犯罪客觀要件齊備標準的犯罪。只要行爲人完成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爲,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爲完備,犯罪即成爲既遂形態。這類犯罪的既遂並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它以行爲是否實施完成爲標誌。但這些行爲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這種行爲要有一個實施過程,要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視爲行爲的完成。在着手實施犯罪的情況下,如果達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爲,就視爲犯罪的完成,構成了犯罪的既遂。這類常見的犯罪有:強姦罪、姦淫幼女罪、脫逃罪、誣告陷害罪等。

3、危險犯,指行爲人實施的危害行爲造成法律規定的危險狀態作爲既遂標誌的犯罪。這類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爲標準,而以法定的客觀危險狀態的具備爲標誌。例如,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都是以行爲人的破壞行爲造成足以使火車、汽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作爲犯罪既遂的標準,而不以造成實際的損害爲標誌。

4、舉動犯,指按照法律規定,行爲人一着手犯罪實行行爲即構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國刑罰規定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問題。

二、最新的犯罪既遂的標準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態,何謂犯罪既遂,在學理和判解上一般有三種觀點,一是結果說,主張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實施犯罪行爲並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結果時所呈現的停止形態。二是目的說,主張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實施犯罪行爲並且達到了行爲人預期的犯罪目的時所呈現的停止形態。三是構成要件說,主張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爲具備了特定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所呈現的停止形態。

根據構成要件說,只要犯罪實行行爲完全具備犯罪構成要件,即便沒有發生具體的犯罪結果或者沒有實現行爲人預期的犯罪目的,也構成犯罪既遂。例如,破壞交通工具罪以行爲人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足以使這些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壞的危險,這些爲犯罪構成的基本要件。只要行爲人實施了足以使這些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壞的現實危險的破壞行爲,即便沒有實際發生交通工具傾覆、毀壞的實際結果,仍然應當以破壞交通工具罪的既遂論處。

犯罪既遂是指一種犯罪形態,除此之外還有犯罪預備、犯罪中止以及犯罪未遂。在犯罪既遂的情況下,意味着已經完成了犯罪行爲,因此就可能造成嚴重損害或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對犯罪既遂的處罰原則,就應當根據構成的罪名量刑標準,區別不同的情節作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