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交易罪情節嚴重如何樣認定

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爲。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

強迫交易罪情節嚴重如何樣認定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爲嚴重後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行爲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爲很有節制、獲利很有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爲,不能認爲是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強迫交易罪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