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犯罪中止屬於未遂嗎?

一、犯罪分子犯罪中止屬於未遂嗎?

犯罪分子犯罪中止屬於未遂嗎?

犯罪分子犯罪中止不屬於未遂,兩者的區別有:

1、發生的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已經着手實施犯罪以後,犯罪預備階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則要求必須在犯罪過程中放棄犯罪,即在實施犯罪預備或者在着手實施犯罪以後,達到即遂以前放棄犯罪,均能構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行爲人的本意,即欲爲而不能爲。在犯罪中止中,行爲人出於自己的意志而主動放棄當時可以繼續實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爲而不爲。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

3、行爲結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爲人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並不等於不發生任何損害結果。犯罪中止要求行爲人必須徹底地放棄犯罪。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還要求行爲人必須有效地防止他已經實施的犯罪行爲之法定犯罪結果的發生。

4、刑事責任不同。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對中止犯的處罰輕於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爲進行下去,從而有效地保護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5、目的不同:犯罪未遂是指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情形。

二、中止犯的處罰原則的是什麼?

我國《刑法》第24條第二款規定:“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1、對中止犯必須從寬處罰,是我國刑法關於處罰中止犯的基本精神和立法原則。因此,不論犯罪行爲的性質如何,也不論犯罪行爲造成的現實危害怎樣,只要構成中止犯,就必須對其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2、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因爲中止犯既然自動放棄犯罪,表明其主觀惡性大爲減少;沒有造成損害,說明客觀上對社會沒有造成危害,從而應當免除處罰。這樣做,可以鼓勵實施犯罪行爲的人,懸崖勒馬,因而有助於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3、對於中止犯,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因爲造成損害,說明行爲人還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所以不應免除處罰,而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分子在進行犯罪活動時,可能由於一些其它的原因導致並沒有繼續進行違法活動,這種情況下可以按照中止犯來進行處罰,法律上也明確規定了中止犯罪可以減輕或者從輕進行處罰,具體情況結合實際的犯罪事實活動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