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刑事處罰是怎樣的?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刑事處罰是怎樣的?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勞動者作爲生產力中的決定性因素,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注重對勞動者安全和健康的保護。在勞動工作過程中,室外作業難免會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這時作爲僱主,瞭解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量刑標準就顯得尤爲重要,下面小編將爲大家介紹的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刑事處罰。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的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爲。

刑法條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實踐中,情節特別惡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了特別嚴重後果的。

主要是指:

(1)致多人死亡;

(2)致多人重傷;

(3)直接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4)造成了特別惡劣的政治影響。

2、行爲人的犯罪行爲特別惡劣的,如經有關部門或單位職工提出多次意見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以致發生重大事故的;已發生過事故仍不重視勞動安全設施,造成多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等。

3、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犯罪行爲人的表現特別惡劣的。如重大事故發生後,行爲人不是積極採取措施搶救傷殘人員或防止危害後果擴大,而是隻顧個人逃跑或者搶救個人財物,致使危害結果蔓延擴大的;事故發生後,爲逃避罪責而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或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企圖嫁禍於人的等。

相信大家現在對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刑事處罰有了初步的認識。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大家加強法律意識,做遵紀守法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