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纔算構成共同犯罪,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有哪些

怎樣纔算構成共同犯罪,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有哪些

共同犯罪顧名思義就是指多個人共同實施的行爲,屬於《刑法》中規定的犯罪行爲,那麼此時就要依法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那麼大家知道實踐中怎樣纔算構成共同犯罪嗎?而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又有哪些?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做詳細解答。

一、怎樣算構成共同犯罪

根據刑法第25 條第1 款的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一)各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行爲都必須是犯罪行爲,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爲,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爲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標彼此聯繫、互相配合,結成一個有機的犯罪行爲整體。

(二)各個共同犯罪人的行爲由一個共同的犯罪目標將他們的單個行爲聯繫在一起,形成一個有機聯繫的犯罪活動整體。

(三)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爲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有因果關係。

二、不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有哪些

(一)二人以上的共同過失行爲造成一個危害結果的,不構成共同犯罪。

(二)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危害行爲造成某種危害結果,但有的是出於故意,有的是出於過失,不構成共同犯罪。

(三)無罪過幫助他人實施故意犯罪的,不構成共同犯罪。

(四)二人以上同時或者先後(近乎同時)針對同一個目標實施同一犯罪,但主觀上缺乏共同實施犯罪的意思聯絡的,屬於同時犯,不構成共同犯罪。

(五)二人以上同時實施犯罪但故意內容不同,不構成共同犯罪。

(六)超出共同故意範圍之外的實行過限行爲,不構成共同犯罪。

從我國《刑法》的規定中,我們知道哪些情況下才算是構成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往往需要區分主犯、從犯以及脅從犯等等,根據每個人身份的不同,那麼最後給予的處罰也就是不同的。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南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