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於打架輕傷害怎麼判刑

吵吵鬧鬧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事,但是有些人卻因爲一些矛盾,二話不說就使用暴力進行解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打架行爲。打架中如果有一方受傷了,那打人那方有可能遭到起訴,因爲在法律上來說,打架是屬於故意傷人行爲。那我們現在來看看打架輕傷害是怎麼判刑的?

法律對於打架輕傷害怎麼判刑

一、法律依據:

打架鬥毆過程中對他人的身體部位和器官造成損傷但不是很嚴重的行爲,在法律上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是要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

受害人的傷勢對身體的影響不大,並且可以在短時間內恢復的,可以認定爲輕傷。想要判斷是一級輕傷還是二級輕傷,具體還是要以醫院出的鑑定報告爲判斷依據,不同的輕傷類型所承擔的責任也是不一樣的。

從法律依據可以看出,打架鬥毆致使人受傷的將按照受傷的嚴重程度接受法律的制裁,最嚴重的就是判死刑。

二、參與者也構成故意傷害罪嗎

參與者參與打架鬥毆有可能是自願參加也有可能是被逼參加,如果是被逼迫參加並且沒有對受害者直接出手打傷,法律上是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責任的,具體的處罰就看參與的程度是怎麼樣的。

三、打架致使的輕傷,一定構成故意傷害罪嗎

打架致使人輕傷,不一定構成故意傷害罪,構成故意傷害罪需滿足兩個條件:

1、打人者在主觀的意識下,明知道打架帶來的後果,還要一意孤行地執行自己的行爲;

2、打架過程中對人的身體部位造成了明顯傷害但不是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