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的?

一、再婚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的?

再婚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的?

再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與初婚並無不同。

1、再婚領結婚證之前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割;

2、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對再婚共同財產分割時,通常會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及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分割。

3、再婚夫妻對夫妻財產有做約定的,離婚可以根據協議分割財產。協商不成的,需要起訴到法院進行分割。

二、再婚夫妻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是怎樣的?

(一)離婚時,再婚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三)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於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爲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就會按各自的一半的原則來進行分割,再婚夫妻與初婚財產的分配沒有任何的區別,只要認定出哪些是屬於共同的財產,哪些是屬於個人的財產,那在分割時就不會產生任何的糾紛,也會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