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騙單身女能告什麼罪?

已婚男騙單身女,如果已婚男與單身女存在婚外同居行爲,則可以告重婚罪,應當追究其形式責任,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如果已婚男與單身女不存在婚外同居行爲,則只是欺騙感情,沒有上升到犯罪的層面。如果涉及騙取錢財且在三千元以上的,則構成詐騙罪。

已婚男騙單身女能告什麼罪?

已婚男騙單身女,若已結婚,可以控告其重婚罪,根據法律規定,重婚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若沒結婚但同居在一起,其觸犯了《民法典》中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規定,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如果涉及錢財詐騙的,且詐騙金額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行爲人的法律責任。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已婚男隱瞞自身婚姻狀況,欺騙單身女與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存在兩重事實婚姻行爲,是犯了重婚罪的。如果單身女明知已婚男有配偶還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單身女也是犯了重婚罪的,起訴對方重婚罪的前提還要弄清楚自身是否涉及到重婚罪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