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集資詐騙數額較大指的是多少?

刑法集資詐騙數額較大指的是多少?

在我國沿海省份,民間借貸非常發達,這種形式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人們的資金需求。而有些不法分子卻打着借貸的名頭搞詐騙,把集資到的錢佔爲己有,按照刑法規定,個人集資詐騙金額達10萬的,就構成立案標準。法院在量刑的時候會重點參考涉案金額。那麼刑法集資詐騙數額較大指的是多少?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具體瞭解下吧。

一、刑法集資詐騙數額較大指的是多少?

1、個人進行資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2、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二、集資詐騙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這主要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個人集資詐騙數額累計達到10萬元以上的。所謂“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是指犯罪行爲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募集的資金據爲己有的目的。所謂“詐騙方法”,是指行爲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檔案和高回報率爲誘餌,騙取集資款等手段。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爲屬於“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爲,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對於實施上述非法集資的行爲之一,數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

三、集資詐騙罪如何判刑?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集資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個人集資詐騙金額達10萬元,單位集資詐騙金額達50萬元以上的,都屬於刑法集資詐騙數額較大的標準。從量刑上面看,犯罪嫌疑人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刑法關於集資詐騙罪的量刑最高到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