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關係是不是犯罪構成要件

因果關係是不是犯罪構成要件?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因果關係是不是犯罪構成要件

一、因果關係是不是犯罪構成要件?

因果關係不是犯罪構成要件,關於因果關係犯罪構成要件的含義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學界和立法界對此還存在着較大的爭議。刑法因果關係,有的學者認爲,是指犯罪實行行爲與對定罪量刑有價值的危害結果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合乎規律的聯繫。也有的學者認爲刑法上研究的因果關係,是指人的危害行爲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還有的學者認爲,刑法因果關係是作爲刑事責任的客觀根據而存在於刑法之中的,它既是行爲與結果之間的一種客觀存在的事實因果關係,同時又是爲法律所要求的法律因果關係,是事實因果關係與法律因果關係的統一。

二、因果關係的基本特點

1、因果關係的客觀性。因果關係作爲客觀現象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關係,它是客觀存在的,並不以人們主觀爲轉移。

2、因果關係的特定性。事物是普遍聯繫的,爲了瞭解單個的現象,我們就必須把它們從普遍的聯繫中抽出來,孤立地考察它們,一個爲原因,另一個爲結果。刑法因果關係的特定性表現在它只能是人的危害行爲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聯繫。

3、因果關係的時間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結果只能在後,二者的時間順序不能顛倒。在刑事案件中,只能從危害結果發生以前的危害行爲中去查找原因。

4、因果關係的條件性和具體性刑法因果關係是具體的、有條件的。在刑事案件中,危害行爲能引起什麼樣的危害結果,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模式。因此,查明因果關係時,一定要從實施危害行爲的時間、地點、條件等具體情況出發作具體分析。

5、因果關係的複雜性辯證唯物主義認爲,客觀事物之間聯繫的多樣性決定了因果聯繫複雜性。

6、不作爲犯罪中的因果關係不作爲的原因,在於它應該阻止而沒有阻止事物向危險方向發展,從而引起危害結果的發生。不作爲犯罪因果關係的特殊性在於,它以行爲人負有特定的義務爲前提。除此以外,它的因果關係應與作爲犯罪一樣解決。

因果關係這個名詞肯定是很好理解的,就像是在故意殺人案件當中,受害者的死亡是因爲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爲,死亡的結果和故意殺人的行爲之間就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至於說因果關係是不是犯罪構成要件,這個普通民衆沒必要過多的瞭解。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