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會怎麼量刑?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會怎麼量刑?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會怎麼量刑?

《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作出了說明。

(一)非法出售公民個人資訊獲利5000元以上即可入罪

《解釋》第五條明確,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具有下列情形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這些情形包括,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等。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 這些情形最高可判7年

《解釋》還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也即“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檔次的適用標準作了明確。

主要涉及如下兩個方面:一是數量數額標準。根據資訊類型不同,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五千條以上”“五萬條以上”,或者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即屬“情節特別嚴重”。二是嚴重後果。《解釋》將“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規定爲“情節特別嚴重”。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什麼情況可以從寬處罰?

《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還明確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認罪認罰從寬處理規則,爲充分發揮刑法的威懾和教育功能,促使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行爲人積極認罪悔罪。

《解釋》第十條明確,實施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行爲人系初犯,全部退贓,並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爲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

三、非法購買公民個人資訊從事廣告推銷如何判?

從實踐來看,非法購買、收受公民個人資訊從事廣告推銷等活動的情形較爲普遍。爲貫徹體現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解釋》第六條專門針對此種情形設定了入罪標準。

根據司法解釋,爲合法經營活動而非法購買、收受敏感資訊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情節嚴重”:(1)利用非法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資訊獲利五萬元以上的;

(2)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購買、收受公民個人資訊的;

(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侵犯公民資訊罪是指非法收集、售賣公民個人資訊以獲得經濟利益的罪行,分爲“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兩種。若透過販賣公民個人資訊非法獲利5000元以上就可以入罪,而最嚴重的還會判處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