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養情人算不算重婚罪

包養情人算不算重婚罪
重婚罪的認定,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重婚行爲是兩個的重合,故行爲人先與一方有事實婚姻,在事實上解除了該事實婚姻後,與他人登記結婚或形成事實婚姻的,不構成重婚罪。
二是因遭受自然災害外流謀生而重婚的,因配偶長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又與他人結婚的,因強迫、包辦婚姻或因婚後受虐待外逃重婚的,被拐賣後的,上述幾種情況都是受客觀條件或原因所迫,不能期待行爲人不實施重婚行爲,行爲人沒有主觀罪過,故不應以重婚罪論處。
三是已經登記結婚但未同居,或者在提出離婚的期間,合法的夫妻關係已經或仍然存在,此時一方或雙方與第三者登記結婚或形成事實婚姻的以重婚罪論處。
因此最重要的是收集證據。由於對方有家室,他們以欺騙的方式,讓女性誤認爲對方沒有配偶,而與其同居在一起,甚至生了孩子。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要拿出證據證明對方是有配偶的人,這個可以要求民政部門開具證明;另一方面,要證明對方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要靠自己蒐集證據,可以調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否則,雙方只構成同居關係,而不構成重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