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都會覺得,因爲無心而犯下的一些過錯在感情上是值得原諒的,可是要知道,有的時候這些無心的過錯所導致的後果是非常的嚴重的,類似於失火罪。比如公民在自己使用家用電器的時候,不注意安全而引起的一些大型火災,其實也要承擔刑事責任。當然了,上訴這也是每個人都具備的權力。那麼,失火罪的刑事上訴狀的基本格式是什麼?
一、失火罪的刑事上訴狀的基本格式是什麼?
上訴人:(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基本情況)
上訴人(姓名及罪名)一案,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年度)字第 號刑事判決(裁定)書,現因不服該判決(裁定)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寫明上訴人不服原審裁判,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銷原裁判,或者要求變更原審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
上訴理由:(從以下幾方面寫明理由)
1、認定事實方面;
2、適用法律方面;
3、訴訟程序方面。
此致
ΧΧ人民法院(二審法院名稱)
附:本上訴狀副本 份
上訴人:
(簽名捺印)
年 月 日
二、在我國關於失火罪的立案標準
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導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燬的;
(四)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本條和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國家林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
其實所有的刑事上訴狀的基本格式都和小編整理的是一樣的,但具體到不同的刑事案件當中,像失火罪,不同失火罪的具體案情都不一樣,失火罪當中的被告人只能夠了解上訴狀的基本格式,內容如果不委託給專業的律師寫的話,恐怕很難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