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拒捕襲警罪會如何判決?

一、一般拒捕襲警罪會如何判決?

一般拒捕襲警罪會如何判決?

襲警拒捕罪的判刑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襲警罪與妨害公務的區別是什麼?

1、暴力的目的不同

通常情況下,目的是判斷行爲人主觀惡性大小的參考要素之一,也是區分妨害公務罪和襲警罪的第一要素。行爲人在故意心態支配下實施暴力行爲的主觀惡性程度明顯要高於在過失心態支配下實施的危害行爲。前者已經超越瞭解決公務事務的範疇,上升到攻擊人身安全的程度,屬於發泄不滿、逞強等惡性犯罪動機,應當以襲警罪對行爲進行評價。後者雖然客觀上實施了暴力行爲,但其主觀上還是爲了解決公務事務本身,屬於一時偏激而爲之。

2、暴力的手段不同

“暴力”指採取暴力手段或實施具有暴力因素的行爲。襲警罪的暴力手段應當是蹬踹、毆打等有形力的暴力手段,只有具有有形力特徵的暴力手段才符合立法爲保護執行公務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初衷。麻醉、捆綁等無形力的暴力手段,儘管具有傷害人身安全的危險性,但是其客觀上造成的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能繼續執行公務的結果,本質上侵害的仍然是國家賦予正當行使執法權的法益。

3、暴力的損害結果不同

即使構成妨害公務罪和襲警罪只要求具有暴力要素的行爲、不要求造成實際的損害結果,但損害結果仍然是區分妨害公務罪與襲警罪的重要標準之一。以往區分損害結果的標準比較籠統,第一種是暴力行爲造成輕微傷的結果,行爲人構成妨害公務罪或者以妨害公務罪從重條款進行處罰。第二種是暴力行爲造成輕傷及以上的結果,直接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拒捕襲警的行爲已經嚴重的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條款,不僅不配合執法人員的工作還選擇襲警這已經是罪上加罪,在判決時是會直接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罰,一般輕者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對於嚴重者是會按七年來進行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