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四個構成條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四個構成條件是什麼?

本罪直接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和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衛生。

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人口問題始終是極爲重要的問題。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人口政策是一個國家的階級,爲了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對本國人口再生產過程施加影響和干預的具體規定與措施。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官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行爲。

擅自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是指沒有醫師資格的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制度,爲他人進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的行爲。擅自爲他人進行假節育手術,是指沒有醫師資格的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制度,爲他人進行假結紮輸卵(精)管手術的行爲。

情節嚴重,一般是指多次爲他人進行節育復通等手術,致使多人超計劃生育的;使用不合衛生標準或醫療標準的方法,致使就診人遭受重大痛苦或者損害就診人健康的;以營利爲目的,鼓動他人接受節育復通等手術,妨害計劃生育的,等等。情節嚴重是構成本罪的必備要件。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但必須是未取得醫生執業的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是指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未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人。如果已經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實施破壞計劃生育的行爲,不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無權爲他人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但爲了牟取不法利益或者基於其他考慮所實施的行爲。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不法分子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的行爲,是需要上述四種不同的構成要件來進行認定的,必須在相關構成要件成立的情況下才可以認定犯罪事實,如果相關構成要件不成立的,那麼是不可以追究必認定爲本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