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判?

一、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判?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判?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爲主要有哪些?

1.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單位,非法生產化妝品;未取得健康證而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生產化妝品;

2.生產化妝品所需要的原料、輔料以及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

3.使用化妝品新原料(指在國內首次使用於化妝品生產的天然或人工原料)生產化妝品,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

4.生產特殊用途的化妝品即用於護髮、養髮、染髮、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防臭、祛斑、防曬的化妝品等,未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取得批准文號;

5.生產的化妝品不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或生產的化妝品未經衛生質量檢驗;

6.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是指化妝品經營單位和個人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而仍決意出售;等等。

三、後果嚴重情況的認定標準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爲必須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否則、雖有生產、銷售行爲、但沒有造成實際危害後果或者雖然造成危害後果但不屬於嚴重後果;或者雖屬嚴重後果但不是因爲生產、銷售的行爲所引起如被害人使用不當等,則都不能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亦應以他罪如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等論處。所謂造成嚴重後果,在本罪中主要是指:

(1)毀人容貌,即導致容貌變形、醜陋及功能障礙的,如使人面板變黑、臉上長斑、頭髮脫落等;

(2)致人產生肉體較大痛苦的,如面板紅腫、灼痛、瘙癢等;

(3)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損自殺、離婚、精神失常等。

構成本罪並不要求生產與銷售兩種行爲同時具備,只要具有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的行爲之一就可。即使具有兩種行爲,亦只構成一罪,而不實行數罪併罰。

公司企業在生產銷售化妝品時,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標準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和認定,對於相關公司或者企業存在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並且生產銷售的化妝品造成了使用人員的嚴重侵害的,那麼就是需要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