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於片面共犯應當什麼處理

片面共同犯罪就是指參與犯罪的人中單方有與實行犯實施犯罪的共同故意,並且在暗中對他人的犯罪給予配合,而實行犯一方卻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實施犯罪,因而有一方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況。

法院對於片面共犯應當什麼處理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我們所說的片面共犯僅是指具有共同故意的這一方,即暗中協助者,而非實行犯一方。

所以,在片面共同犯罪中,實行犯的一方雖然並沒有要與別人共同犯罪的意思,而片面共犯一方卻在主觀上積極地故意配合或者協助實行犯一方完成犯罪,其在認識因素上不僅認識到自己正與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實施犯罪,而且認識到自己行爲的性質及共同行爲的性質是犯罪行爲,還概括地預見到了他正在配合的共同行爲會引起危害結果,即認識到了共同行爲及自己的行爲與危害結果間的因果關係。在意志因素上,又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爲引起的危害結果和共同犯罪行爲會引起的危害結果。

而在客觀上,片面共犯一方利用了實行犯的實行行爲,其在暗中給予的配合行爲又確實給實行犯的實行行爲提供了便利條件,二人共同以作爲的形式完成犯罪,其中片面共犯一方以實行犯的實行行爲爲條件提供了配合。這一犯罪的整體,導致了危害結果的發生。

對於片面共同犯罪,刑法理論界一直存在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是否認片面共同犯罪的存在;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爲共同犯罪中的共同故意應該是全面和相互的,而片面共同犯罪之中的共同故意是片面和單向的,故片面共同犯罪不能成立。

另一種觀點則是肯定片面共同犯罪的存在。

片面共同犯罪能否成立,關鍵在於如何理解共同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故意的聯繫。聯繫是關係的一種,關係雖然在一般情況下是相互的,但並不能排除在某些情況下存在非對稱性關係,非對稱性關係可以說是相互性關係的一方面或一種特殊情況,在本質上包括在關係的相互性之中。這也是我們判斷片面共同犯罪成立與否的哲學基礎。

總的來說,如果單方面從犯在共同犯罪的故意控制下有教唆、幫助行爲,需要認定爲共同犯罪。從片面共犯的不同角度來看,我國研究刑法的專家學者對於是否可以歸類爲共同犯罪還存在很大的歧義。量刑將僅基於實際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