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竊上海司法解釋是怎麼樣的?

一、扒竊上海司法解釋是怎麼樣的?

扒竊上海司法解釋是怎麼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法發[1998]3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4號),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對本市辦理盜竊犯罪案件提出如下意見: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二千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價值人民幣二萬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價值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

個人扒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價值人民幣八千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價值人民幣四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

以數額較大的財物爲目標,實施終了的盜竊未遂或者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爲目標,未實施終了的盜竊未遂,可以定罪處罰。

二、如何認定盜竊罪?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祕密地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一)盜竊數額,是指行爲人實施盜竊行爲已竊取的公私財物數額。

(二)已經着手實行盜竊行爲,只是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的,是盜竊未遂。盜竊未遂,情節嚴重的,如明確以鉅額現款、國家珍貴文物或者貴重物品等爲盜竊目標的,也應定罪並依法處罰。

(三)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慣竊罪或者盜竊數額巨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並應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盜竊的公私財物,既指有形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重要技術成果等無形財物。

盜用他人長途電話賬號、碼號造成損失,盜竊他人非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應當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五)盜竊自己家裏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

三、如何認定盜竊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爲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600元爲起點。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爲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6000元爲起點。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爲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40000元爲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四)鐵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盜竊案件,盜竊“數額較大”以400元爲起點;“數額巨大”以4000元爲起點;“數額特別巨大”以30000元爲起點。

扒竊其實就是屬於盜竊,只是手段以及方式不同而已,都要求行爲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具有客觀事實盜竊的行爲,只要主客觀一致,那麼行爲人就依法構罪,但是具體的量刑還是根據數額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