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競合犯按照實質疑罪處罰合理嗎?

一、想象競合犯按照實質疑罪處罰合理嗎?

想象競合犯按照實質疑罪處罰合理嗎?

實質的一罪,是指形式上具有數罪的某些特徵,但實質上僅構成一罪的犯罪形態,它包括繼續犯、想象競合犯和結果加重犯。

(一)想象競合犯的概念

想象競合犯也稱觀念的競合、想象的數罪,是指基於一個罪過,實施一個犯罪行爲,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罪名的情況。例如行爲人甲欲殺死某乙,開槍後不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輕傷,就屬於想象競合犯。我國刑法沒有明文規定的想象競合犯,但這一概念在刑法理論上一直是被承認的,併爲司法實踐所普遍接受。

(二)想象競合犯的構成特徵

想象競合犯作爲一種在司法實踐中時常發生的犯罪形態,具有以下基本構成特徵或必備條件:

1.行爲人必須基於一個犯罪意圖所支配的數個不同的罪過而實施犯罪行爲。

2.行爲人只實施一個危害社會行爲。

3.行爲人所實施的一個危害社會行爲,必須侵犯數個不同的直接客體。

4.行爲人實施的一個危害社會行爲,必須同時觸犯數個罪名。

(三)想象競合犯的處斷原則

目前,我國通說認爲,對於想象競合犯應採用“從一重罪處罰”的原則予以論處。即對想象競合犯無須實行數罪併罰,而應按照其犯罪行爲所觸犯的數罪中最重的犯罪論處。

二、犯罪既遂的標準是什麼?

中國刑法學界主要是在司法領域裏討論犯罪既遂的標準,主要存在以下三種觀點:

1、犯罪目的實現說。認爲犯罪既遂是指“實施終了的犯罪行爲,達到了行爲人預期的目的”。主張應當以犯罪目的的實現與否作爲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實現了犯罪目的,爲犯罪既遂,未實現犯罪目的則爲犯罪未遂。

2、犯罪結果發生說。認爲“行爲發生了行爲人所追求的、行爲性質所決定的犯罪結果,即發生了行爲的邏輯結果時,就是犯罪既遂”。主張應當以犯罪結果的發生與否作爲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發生了犯罪結果的,爲犯罪既遂,未發生犯罪結果則爲犯罪未遂。

3、犯罪構成要件齊備說。認爲犯罪既遂是指“行爲人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爲已經具備了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某種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態”。主張應當以犯罪構成要件是否齊備作爲認定犯罪既遂的標準,具備了犯罪構成的全部要件,就是犯罪既遂,否則就是犯罪未遂。

犯罪的目的實現,犯罪構成要件的齊備,犯罪結果的發生,是認定犯罪既遂犯主要標準。既遂犯罪犯罪嫌疑人的行爲必須實現犯罪的目的,並且對犯罪客體產生某種危害結果,還要滿足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