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然後放高利貸是否違法?

非法集資然後放高利貸是否違法?

一、非法集資然後放高利貸是否違法?

非法集資後高利貸肯定是違法的,如果情節嚴重的甚至是犯罪行爲。民間集資行爲,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而高利貸行爲, 本金受到保護,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而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中國《刑法》並沒有高利貸罪的規定,即高利貸並不入罪。

“高利貸行爲構成犯罪”觀念的形成很大的原因要歸結於:既然是高利貸,本就是債務人迫於無奈而產生的借貸行爲,一般是很難還貸的,所以很容易產生糾紛,因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催還款行爲很大程度上與法律相沖突。

通常所說的4倍,既不是判斷罪與非罪的要件,也不是定罪量刑的依據。

但是,對於個人或單位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則可以《刑法》第175條規定,以高利轉貸最論處。

拓展資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爲的通知》中規定:

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爲高利借貸行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從上可見,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標準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爲標準,而以是否超過36%爲標準,也就是說年利率不超過36%的都不屬於高利貸。

綜上所述,本來公民在參加了非法集資就是違法,而儘管得到了某些所謂的報酬之後想要繼續獲得更多的利潤之後選擇放高利貸就會增加其違法的性質,尤其是讓更多的公民因此而遭受了損失的情況下可能會直接需要由刑法來規範處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