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打醫療官司要多少錢?

患者打醫療官司要多少錢?

如今,在醫療方面產生糾紛的情況也比較多,甚至有些時候還會出現醫鬧的情況。當然,面對醫療事故糾紛,當事人應該冷靜下來處理,採取合法的途徑解決,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利益。而此時如果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就需要搞清楚一般打醫療官司要多少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打醫療官司要多少錢

打醫療類的官司需要的費用包括:

(一)法院收取的費用(該部分費用由起訴方墊付,由敗訴一方實際承擔):

1、案件受理費;

2、訴訟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告費、評估費、專家費用;(大部分案件中此類費用並不實際發生);

(二)聘請律師的費用:

律師費通常根據案件標的大小、案件難易程度由當事人與律師事務所協商收取;

律師費由聘請律師一方承擔,在部分特殊案件中才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一定比例的律師費。

(三)雜費

辦案過程中必定會產生工商查詢、交通、通訊、住宿、複印等雜費;

如聘請律師,承辦律師在辦案中所產生的該類費用可憑票據實報實銷或事先與當事人約定包乾的方式。

二、發生醫療糾紛須準備哪些材料

每日都會接到很多諮詢的電話,發現大家對需要複印的病歷內容並不甚瞭解,對自己的權利也不清楚,特此發表專門的一帖,詳細列出我們的醫學專家顧問明確要求郵寄的案件材料,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需郵寄的材料:

1、就醫過程的完整經過:本人寫出材料。如對醫院哪方面不滿,自己看到的治療過程,病人因此所受到的損害後果(死亡、昏迷、殘疾……)

2、醫療費用清單(收費明細)=每日收費清單(小長條)

3、病歷複印件: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第十五條醫療機構可以爲申請人複印或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複印件須醫院蓋章。若醫院不配合複印病歷,可到當地衛生局醫政科舉報。

在看完了上文內容之後,大家應該清楚打醫療官司要多少錢了吧。雖然在法院案件受理費上面有統一的規定,但在實際計算的時候,往往還是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這樣一來實際需要當事人承擔的費用其實就不是一樣的了。而打官司的過程中,必然也會涉及到材料的提供,就醫療官司來看,可能涉及到的材料,上文中也作出了介紹,希望能爲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