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的規定私闖民宅有案底麼?

根據法律的規定私闖民宅有案底麼?

一、根據法律的規定私闖民宅有案底麼?

私闖民宅有案底,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予立案: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根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毀損、污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屍鬧事,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強行侵入並封閉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

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該如何認定

(一)本罪與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的對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當行爲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時,和非法侵人住宅罪一樣,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權利。但兩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對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則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爲形式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則既可由作爲形式構|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爲的形式構成。實踐中應當注意,如果行爲未經同意強行進人他人住宅進行非法搜查的,對行爲人應以其目的行爲即非法搜查罪定罪處罰。

(二)本罪與其他犯罪的罪數問題。

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爲往往與其他犯罪行爲結合在一起,如人室盜竊、搶劫、強姦、殺人等。對這種情況,應以行爲人實施的目的行爲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實行數罪併罰。

個人的房屋在沒有獲得主體的同意時,是不得隨意的闖入的,若是他人隨意的非法闖入他人的房屋,導致他人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威脅的,或者是財產受到了損失,那麼可能會被認定爲是私闖民宅,此時該民事主體可能會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