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量刑指南是什麼?

一、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量刑指南是怎樣的?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量刑指南是什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規定

第六十四條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應予立案追訴。 

本條和本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 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相關說明是什麼?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制度。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客觀方面表現爲具有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爲。主觀方面是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主體包括個人和單位。

2、本罪是新罪名。原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對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情節嚴重的行爲,按投機倒把罪、走私罪處罰。新刑法單獨規定了罪名。

3、本罪是行爲犯,情節作爲加重處刑考慮。“情節嚴重”、“特別嚴重”的標準,司法解釋已明確。

在當代的社會,珍貴的野生動物必須要按照法律當中的要求來進行保護,但是現實生活當中確實存在很多人爲了追求暴利,而將重點保護的動物予以捕殺,此時是構成犯罪行爲的,一般情況下是按照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