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盜竊罪既遂標準是什麼

入室盜竊罪既遂標準是什麼

一、入室盜竊罪既遂標準是什麼

盜竊罪既有結果犯又有行爲犯,對於入室盜竊行爲應當認定爲行爲犯。即只要實施了入室盜竊行爲,不管其是否取得財物、不管其盜竊數額,均構成盜竊罪既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增加了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行爲構成盜竊罪的規定,但是並沒有否定之前的關於盜竊罪的規定,意思是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此類行爲構成盜竊罪不受盜竊數額、次數、是否取得財物的限制,只要實施了相關行爲就構成犯罪,是行爲犯,除此之外的盜竊行爲構成盜竊罪必須受到盜竊數額、次數、是否取得財物的限制是結果犯。意味着盜竊罪既有結果犯又有行爲犯,應當區別對待。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裏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佔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爲。所謂竊取,是指行爲人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爲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單位)佔有。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