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非法集資舉報的途徑有哪些

呼市非法集資舉報的途徑有哪些

一、呼市非法集資舉報的途徑有哪些?

不少網友想了解,如果遇到非法集資活動受害了或者受騙了,應該向哪一些部門反映和舉報情況。據介紹,目前,可以採取三種途徑舉報。一是直接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或者報案。二是向各行業主監管部門舉報,例如涉及銀行業的可以向銀監局反映,涉及證券行業的可以向證監局反映,涉及保險的可以向保監局反映,涉及融資性擔保公司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辦或省工商局反映等。三是向“防控經濟違法犯罪宣傳平臺”舉報。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有哪些?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爲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衆,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爲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僞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非法集資的處理辦法

案件受理實行屬地管理,由行業主(監)管部門負責具體辦理。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受理登記制度,確定部門及人員負責案件的受理工作,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非法集資案件一般處置程序爲:

1、成立專案組。

2、制定處置方案。

3、公告取締。

4、債權債務申報登記和確認。

5、資產負債審計和資產評估。

6、資產清收、保全和實物資產的變現。

7、集資款項清退。

案件調查取證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行業主(監)管部門主辦。省級人民政府應組織、督導各相關部門依據工作職責和實際需要,及時開展涉嫌非法集資案件調查取證。

對案情單一、主(監)管部門職責明確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公安機關、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在職權範圍內開展調查工作。

爲了嚴厲的打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呼市包括其他各政府部門給民衆提供的非法集資的舉報途徑都是非常的方便快捷的,及早的對非法集資進行舉報和有效的防控,可避免非法集資的社會危害進一步的擴大。也希望大家能夠對非法集資的這種心新型經濟犯罪活動有一定的瞭解,這樣自己避免上當的同時也能幫助其他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