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情況而定。以下情形會被追訴,要送監獄:1、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2、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的;3、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沒有達到以上標準的,不會入罪,也不會送監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