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最新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僞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僞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僞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檔案的;

(四)僞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九條

僞造、變造金融票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僞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或者僞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或者僞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檔案,總面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數量在十張以上的;

(二)僞造信用卡一張以上,或者僞造空白信用卡十張以上的。

在當代的社會,金融票證是由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所發佈的,必須是存在真實的交易活動,才能夠發放金融票證,如果是僞造金融票證的,那麼將會構成相關的犯罪行爲,比如說我國《刑法》當中明確規定了由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